事件:
4月9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在部分地区电力需求侧管理、需求响应试点的基础上,明确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作为试点区域,建立长效机制,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这是继3月24日首发清洁能源配套文件后,新电改第二个配套文件。根据文件,信息技术将进一步服务电力需求侧,并与智能电网、微电网进一步融合,标志着能源互联网再获政策加码。
主要观点:
1、文件核心在于,通过需求侧管理,加强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用电在线监测、发展电能服务。
文件明确,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利于削减或转移高峰用电负荷,化解多年来反复出现的高峰电力短缺问题,并节约大量电源电网投资;有利于提升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