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这一"意见","意见"将于5月1日起施行。
严格来说,案件受理制度是人民法院对于案件进行内部审查的一个工作程序。中央高层这次对法院如此具体的一项工作制度予以关注,并提出独立的改革要求和实施意见,意味深长。
实际上,深层原因在于这样一项制度直接关涉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能不能在实践中得到切实落实,也关系到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是不是获得了应有的司法保障。
从实际情况看,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存在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现象。一定程度上,这对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形成了阻碍,已经引发出"民怨",甚至形成群体性事件。
而从理论上讲,在各类社会治理的措施中,运用司法手段调处纠纷、缓解冲突,可以使社会变革阶段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在法治的框架内获得缓冲与调和,最有利于冲突的缓解和矛盾的解决。
因此,将司法措施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及民间纠纷的主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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