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正式下发通知,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以合理引导风电投资,促进风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根据通知,将第Ⅰ、Ⅱ、Ⅲ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2分钱,分别为0.49、0.52、0.56元/千瓦时,第Ⅳ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0.61元不变。
通知同时明确,上述调价方案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评论:
此次调价的幅度、时间点均好于此前的初稿方案,但基本符合申万的判断。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曾召开陆上风电价格座谈会,沟通了初步的调价意向,拟将风电四类资源区标杆电价从目前的0.51、0.54、0.58、0.61元/千瓦时,调整为0.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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