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委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意见》首次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在租赁时间和土地面积上设置了明确的上限控制和监管办法。
《意见》提出,各地要按照中央关于对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应有明确上限控制的要求,制定相应控制标准。对租赁期限,应视项目实施情况合理确定,可以采取分期租赁的办法,但一律不得超过二轮承包剩余时间;对租赁面积,由各地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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