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计划曾遭遇波折的地方债找到了新的置换方式。5月12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地方债纳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抵押品范围,并允许地方债纳入央行SLF(常备借贷便利)、MLF(中期借贷便利)和PSL(抵押补充贷款)的抵押品范围。
以低息债券换取高息资产,表面上对银行股利空,实际上是利好,银行可以抵押地方债获得现金,这对于融资成本日益走高的银行有极大的吸引力,只要能够获得相对廉价的资金,对银行就是有利的。
上述举措的本质是以政府信用为地方债担保,压低地方债利率,地方融资平台融资渠道主要依赖贷款和非标,收益率大约在7%~8%之间,负债久期大约2年~3年。置换债具有更长的负债久期和较低的收益率,按当前10年期国债3.4%收益率测算,考虑到发行利率上限为同期限国债上浮30%,10年期置换债收益率上限为4.4%。地方政府不仅以长债换短债获得喘息之机,同时利率下降一半左右,为地方政府减压。
没有可以抵押、税收优惠等配套举措,银行等金融机构基本不可能青睐地方债。对此,央行与财政部的增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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