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就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正式签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监管合作备忘录》。同时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初始投资额度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
根据证监会的公告,符合互认条件的基金须成立一年以上,资产规模2亿元人民币以上,在对方市场销售的规模占基金资产比重不超过50%。按照目前设定的要求,香港约有100只合格基金,累积资产规模约3000亿元,而内地则有850只合格基金,总计资产规模为2万亿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基金互认本质上是为内地与香港的资产管理业开辟新领域,让投资者有更多元化的基金产品选择,这将促进更多资金在两地股市流通,对A股、H股证券市场形成中长期利好。估值较低的香港市场,在新的资金推动下或将迎来上涨;同样,海外资金流入内地市场也会增加内地市场资金的供给,海外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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