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长春市政府召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安排部署长春市户籍制度改革具体工作,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长春市公安局会同18个部门研究制定了长春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内容涉及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等。具体内容如下:
1. 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促进农业人口到城镇有序落户。
按照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的原则,全面放开双阳、九台、榆树、德惠、农安等县市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实现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落户;其他城区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实现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即可落户。在此基础上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有效解决大中专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和技能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等各类人才落户限制。
2.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按照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要同步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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