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6月9日消息(记者张希达 通讯员王洪亮)备受关注的《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近日获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室内公共办公场所、会议室等12类场所将全面禁烟,在禁烟区内吸烟将被处以最低20元、最高500元罚款。
控烟监督要由谁来执法?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法规明确了,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控制吸烟工作的领导。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法规规定,负责相应场所控烟工作的监督执法。卫生、教育、交通运输、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公安机关、民政、园林绿化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执法。
那么,哪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呢?下面这些公共场所是禁止吸烟的,烟民们可要看仔细听了!
(一)为孕妇、儿童提供专门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内外场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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