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投资者齐某是一名78岁的老人,经熟人介绍认识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员工刘某。刘某刚入职不久,拜托齐某帮其完成任务,齐某碍于熟人面子,答应帮助。2013年3月5日,齐某在该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开户当日打入资金人民币96万元,并将账户密码告知刘某,口头委托由刘某代理其进行账户操作。双方口头约定用该账户只能买卖基金,不能买卖股票,并且买卖基金前刘某要告知齐某。开户后不久,按照规定,该营业部对齐某进行新开账户客户电话回访揭示风险,明确告知齐某,不能将自己的账户密码泄露给他人,否则出现的问题应自己承担后果。齐某表示知晓,但却隐瞒了其账户实际由刘某代为操作的情况。
2013年3月5日-2014年12月1日期间,因刘某的操作不当,使齐某的账户资产由原来的96万元减少至23余万元。在此过程中刘某未遵守与齐某的口头约定,利用齐某的账户进行股票买卖,同时向齐某隐瞒了账户交易及账户资产的实情,在齐某的反复催问并到营业部查询交易流水的情况下,刘某才讲出实情。齐某认为刘某蓄意欺骗自己并恶意炒作其账户,非常生气。
2014年12月23日,齐某经与该营业部及刘某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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