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财产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及《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产险〔2015〕24号)精神,及时掌握商业车险改革后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情况和车险市场发展状况,我会研究制定了《商业车险改革统计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指标、口径及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本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各公司从7月开始报送6月数据。
财产保险监管部联系人:彭勇 010-66286710
创新系统管理员:孙思 010-66286832
创新系统技术服务:刘文立 010-66286110
范晋琨 010-66288379
中国保监会
2015年6月18日
商业车险改革统计制度(试行)
一、总说明
(一)统计内容
商业车险改革统计制度(试行)包括6张报表(详见附表)。其中,表1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分险种监管财务报表、表2商业车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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