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24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2001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以下简称《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规定经营者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商品在本经营场所已有成交记录。
互联网分析人士王利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规范电子商务发展,一直是消费者心声和业界的心愿。从此前出台的“电商国八条”能够看出,国家有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电子商务各方利益的目的。
三情形构成价格欺诈
近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可谓突飞猛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达到约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全年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49.7%,达2.8万亿元。2015年一季度,网上服务零售额1297亿元,增长43%,网上商品零售额6310亿元,增长41%。
然而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电子商务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产品质量、消费欺诈等问题。尤其在各种集中促销时段,消费者更是心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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