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旅游局原局长 贪470万判15年 多次以解决单位经费缺口为由借钱私吞赃款给女儿在加拿大买房受审称想退赃但没能力
门头沟区旅游局原局长张久振,多次以解决区旅游局经费缺口为名,将借来的470万元据为己有,给在加拿大留学的女儿买房。
《法制晚报》记者上午获悉,一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责令其退赔450万,其中210万与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另一被告人王某玲所在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贪污470万给女儿在加拿大买房
59岁的张久振是山东烟台人,大学学历。2003年7月15日被任命为门头沟区旅游局局长,2012年3月29日被任命为门头沟区政协专委会工作五室主任,2014年1月30日提前退休。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期间,张久振多次以门头沟区旅游局的名义,向王某全、王某玲等个人和单位借款2000余万元。
2013年5月至7月期间,工作组对上述欠款进行核实、清偿,张久振利用参与该项工作的职务便利,从中骗取470万元。这其中,张久振将向王某全及其经营管理的公司借款中的200万元、向王某玲及其经营管理的公司借款中的40万元用于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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