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7月6日发布第一号至第七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行业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新增电力、零售、汽车、医药行业指引,并大幅修订了现行房地产、煤炭行业的披露要求。七项行业披露指引以投资者需求为先,重点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经营性信息,充分、准确地揭示公司投资价值。
重在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
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实现有效资源配置的“基石”。根据证监会有关监管转型的工作部署,当前上市公司监管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确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内涵是强化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明确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确保所披露信息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贯彻落实好证监会关于监管转型的总体部署,上交所于今年初全面推进分行业监管各项工作。此次发布的七项指引,正是分行业监管实践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此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七项行业信息披露指引,重点针对所在行业的经营特点,从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定性与定量、价值与风险等多角度制订要求,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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