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7月7日消息(记者孟海 王珩)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相关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具有贵州省户籍,未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本着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通过一次性补缴参保。
第一类,1998年9月30日以前曾在贵州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各类人员。第二类,200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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