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重要的改革和制度创新,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为引导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经国务院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委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第2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办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等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投资领域的重要改革和制度创新。《办法》总结国内外制度建设和实践经验,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机制,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提供了基本制度遵循。
(二)贯彻实施《办法》,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大力推广特许经营,有利于撬动社会投资,激发社会和民间投资活力,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与“大众创业、万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