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住建委发布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等住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建的小区如果既有商品房,又有保障房,那么不得人为地将保障房和商品房分隔管理。此外,小区入住后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可以通过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协助参与,以摇号的方式选聘物业企业。该通知从8月1日起执行。
商品房、保障房不得“隔开”
近年来,北京商品房配建保障房或自住房的项目越来越多,多数开发商选择将小区内的商品房和保障房、自住房隔开,配套设施等都集中在商品房这一片,保障房的区域不管是停车位还是绿化都少得可怜。“这种现象还是挺普遍的,商品房有地下车库,空着也不让我们停,”一位小区业主表示,“自家的经济适用小区不封闭管理,也没有地下车库,地面绿地本来就少,还被歪七扭八地停满了业主或附近商业设施客人的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