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湖州市民生态文明公约》说起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百姓的共同努力,其中最基础、最广泛的力量莫过于广大百姓。百姓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一方面源于自身生态环境觉悟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源于党委政府的正确引导。
百姓生态环境觉悟的提高会提升百姓自身的生态环境修养,在日常生活中以更加具体的行动保护生态环境;党委政府的正确引导,会调动百姓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生态文明行动有章可循、有例可援,既壮大生态文明建设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正能量,也有助于抑制只抱怨不行动、只指摘党委政府不从自身找原因的生态文明建设的负能量。生态文明建设重在百姓行动,让我们从《湖州市民生态文明公约》说起。
2014年11月4日,湖州市委市政府以“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名义,发布了《湖州市民生态文明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旨在推动全市264万百姓 “积极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倡导者、维护者和践行者”。《公约》共216个字,简洁明了,从衣、食、住、行等多个角度,对市民发起了生态文明行动倡议。《公约》不仅是湖州市民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纲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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