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通过《关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与职工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从8月1日起允许福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商业保险。
事实上,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措施,如辽宁的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险政策已经在沈阳、大连、抚顺、丹东4座城市落地。此外,重庆也从2015年起,允许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支持力度各不相同
《通知》重点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明确购买条件——自2015年8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超过5000元的参保职工,可以自愿使用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二是保障产品供给——商业补充保险产品须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并经相关政府部门评审和备案,且提供商业补充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具备相应资质;三是畅通退保渠道——对于投保人要求退保的,所用个人账户资金应当退回个人账户。
这意味着从8月1日起,福州就允许使用医保账户资金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福州并不是第一个允许个人使用医保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地区,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支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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