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福能集团与协成兄弟达成对台售电与海上风电的合作意向协议:公司控股股东福能集团近日与台湾金门县协成兄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协成兄弟”)签订了《合作框架意向协议书》。
一、售电:(1)福能集团和协成兄弟共同成立售电公司,由福能集团控股。(2)铺设厦金海底电缆等设施为金门县供电。(3)在台湾方面批准之前,福能集团同意先行垫付其所需的资金投入。(4)待台湾方面批准后再供电。(5)电价按现在台电在金门县发电亏损减少不低于50%进行测算。
二、海上风电:(1)福能集团和协成兄弟共同设立公司开发金门离岸海上风电项目为金门县供电。(2)在满足当地电力需要的前提下,剩余的电量往大陆回送。(3)供给金门县的海上风电价格按不超过当地现有电价的60%测算,回送到大陆的电价按不低于大陆现有海上风电价格计算。
为避免同业竞争,预计上市公司为项目实施的主体:按照福能集团在《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作出的承诺,福能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实际经营上述协议涉及的、与未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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