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受偿债期限的限制,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实际偿债期为准”,“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这意味着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将延长,因此民众普遍担心高速公路成为“永久提款机”。
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不是不可以延长,国际上高速公路如果通行量达不到预测数,也会有收费年限延长的情况,但通常也要降低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关键在于,是一刀切地延长还是依据具体盈亏情况有所区别对待,要不要延长收费谁来评估,监督机制是否到位,这将最终决定高速收费是否真的能够做到公平合理。
在这些方面,民众的担心并非毫无来由。在谁来决定收费与否这件事上,公众的直观感受谈不上美好,违规收费颇为惊人,据2011年初审计署对18个省份收费公路的审计报告,发现违规设置的收费站158个,违规收费、通过提高收费标准多收费231亿元,而且有12个省份的35条公路收费期过长,收费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