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新的“金改49条”,全名为《进一步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方案》,目前已经提交国务院层面审议。
“国务院审议通过后我们会尽快发布实施。”7月24日举行的通气会上,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李军表示,整个前期的准备工作已经完善,只欠东风。
2013年上海自贸区挂牌后,“一行三会”陆续出台了“金改51条”,支持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创新。而在上海自贸区扩区后,因为陆家嘴、张江、金桥等片区的纳入,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空间更大,参与试点主体更丰富,也更便于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
也因此,李军表示,上海与“一行三会”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反复沟通协调,初步形成了上述文件,也与国家有关部门多次研究沟通,并反复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终稿,提交国务院层面审议。
根据“49条”,上海自贸区内将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先试,逐步提高资本可兑换的程度。
具体来说,就是按照统筹规划、服务实体、风险可控、分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逐步提高资本项下各项目的可兑换程度,进一步便利企业和个人开展境内外投融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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