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7月31日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笔者注意到,去年央行曾就第三方网络支付出台一个办法,与这次征求意见稿的基本精神一致。
近年我国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运作的电商企业、P2P网络借贷平台,众筹网络投资平台,挖财类手机理财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风起云涌,给民众带来了投资理财和金融服务方便。但由于相应监管措施不到位,第三方资金支付方式不透明,也出现不少资金断链和关门跑路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埋下了金融风险隐患。为此,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出台非银行机构网络支付监管办法亦在情理之中。只是,金融监管政策,必须以确保金融创新与金融安全为前提,以建立公平市场竞争规则与打破金融垄断利益为核心。以此而论,这次央行的征求意见稿,有三方面问题值得商榷。
首先,征求意见稿第八条"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实质等于将原来从事互联网支付的相关企业排挤在支付大门之外,而目前我国有大约2000家P2P平台,这条规定对大部分P2P网贷平台都采用第三方支付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