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意见提出,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据介绍,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8月3日《京华时报》)。
此次大病保险新政不乏亮点,比如提高了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有助于减少个人自付比例,让"医保保大病"的政策初衷得到更好的体现。当然,最大的突破点在于大病标准的重新界定,由之前数量有限的病种作为依据,转变到以高额医疗费用作为门槛,让大病回归到其本意上,从而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过去,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范围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以病种作为大病标准的政策,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是所涉及的范围十分有限。每个患者涉及的病种并不一样,很多看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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