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0日晚间,上海物贸(600822)发布了一则《涉及诉讼公告》,引起投资者广泛关注,公告称公司于7月28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人民中级法院寄达的《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上海二中院已立案受理原告18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公告显示,上述18名原告要求上海物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金额共计6234430.75元人民币及2632.92元美元。而众原告索赔的依据是上海证监局对上海物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上海物贸于2015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被罚后第一天就有股民起诉
长期从事投资者维权工作的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对《投资快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在一定期间内购买了该上市公司股票并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向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索赔。
据悉,上海物贸在6月13日发布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处罚的公告后的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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