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公款吃喝陪酒猝死!省纪委监察厅网站10日通报:省委巡视组在郧西县巡视时发现,有人公款吃喝致人死亡后,居然用公款理赔。(本报昨日报道)
这起最近发现的典型案例,让人想起了去年一起类似事件:广东沙坪镇一官员酒后猝死,镇委书记擅自拍板动用财政资金赔偿75万元。权力任性的背后,是荒诞逻辑的支撑。或许某些人认为,公款吃喝陪酒是公务活动,陪酒猝死是“因公牺牲”,应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善后处理,理所当然应该用公款理赔。还真有把“因公牺牲”直接摆上桌面的。去年1月8日,安徽祁门县一民警聚餐喝酒后死亡,当地公安局主动提出参照“因公牺牲”标准赔偿130万元,条件是“放弃追究责任人”。
殊不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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