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和环境问题的加剧,促使资源和环境税日益成为税收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
界定含义
资源和环境税,并不是一个严谨的学术概念,也不是一个具体的税种,它只是强调有利于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各种税收的泛称。但为了反映、比较世界上资源和环境税的发展现状和最新动态,有必要按资源税和环境税两个角度对其含义作一界定。
资源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资源税是指以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包括资源开采环节征收的资源开采税(如中国的资源税)、资源产品加工销售环节征收的资源产品消费税(如对煤等能源产品征收的消费税)和资源收益实现环节征收的资源收益税(如澳大利亚的资源租赁税)。狭义的资源税仅指资源开采税,有的国家就称开采税。本文主要考察狭义的资源税,即资源开采税(以下简称“资源税”)。
环境税一词使用广泛,不同人不同场合使用的含义也不尽相同。有时指一个具体的税种,而具体内容则可能大相径庭,如美国联邦征收的“环境税”是对公司年应税所得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按0.12%的税率征收,其性质属于一种特别所得税,只是其资金专项用于环保,作为环保基金的资金来源;安圭拉的“环境税”是对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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