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证券日报》记者得到消息,投资者起诉神开股份虚假陈述案件一审已宣布判决结果,神开股份被要求支付三位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共计8万余元,案件受理费,由神开股份负担。"首批投资者诉神开股份虚假陈述案件获得胜诉判决。根据该判决书,首批投资者的诉请索赔额近乎100%得到了一审法院的支持。"此案代理律师,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介绍。
索赔尚未结束
神开股份在今年2月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监局的处罚决定,经查证,2010年到2012年间,神开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设备)在经营销售业务活动中,应部分客户要求为客户预开销售发票,在预开发票但尚未实际发货的情况下即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并暂估成本入账。2012年底,神开股份一次性冲回了2010年到2012年度全部预开票但未发货的金额,其中,涉及以前年度的预开票但未发货的金额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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