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于7月31日发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场外证券业务是指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外开展的证券业务。至此,新三板正式告别场外交易舞台,晋升为场内交易市场,而新三板的挂牌公司也摇身一变,跻身“高大上”的上市公司之列。虽然与新三板相关的各项制度尚无实质性改变,但地位的提升再次预示了新三板市场广阔的发展前景。
近两年,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呈井喷式增长。截至8月12日,新三板挂牌企业3170家,赶超沪深两家交易所上市公司数量总和。其中,695家新三板公司选择以做市方式进行转让;2475家企业选择协议转让。挂牌公司数量激增的背后,新三板流动性差、成交量低、价格发现功能较弱等问题却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半数公司
股东人数少于10人
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俗称,主要服务于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的中小微企业,其挂牌企业与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相比,“小而美”的特征十分明显。
自2006年开始试点以来,新三板经历了多次升级,挂牌条件逐渐放宽,挂牌公司数量稳步上升。相比于主板,新三板市场具有更大的包容性与创新性。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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