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报】
一、商业模式
公司属于珠宝首饰零售行业,公司通过统一产品规划、定制生产和采购翡翠、和田玉、K 金、彩宝、钻石等饰品成品,通过特许加盟、自营等方式对外销售。自营业务主要通过自营方式开设直营店或联营专柜,向终端消费者进行销售。直营店是公司在商场、购物中心、商业街购置或租赁商铺,自行开设独立店面,由公司进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货款由公司自行收取,在商品交给顾客并收取货款时确认销售收入。联营店是公司在商场、购物中心开设店面,由公司进行独立经营,货款由商场、购物中心收取,每月商场、购物中心按照联营合同规定的扣点比例扣除相应货款和费用以后,由公司开具发票,商场、购物中心将代收货款结算到公司账户,公司在商品交给顾客并由商场、购物中心代收取货款时确认销售收入。加盟店为加盟商在公司授权下开设女娲珠宝加盟店,自行负责经营所需费用。公司根据协议的约定,为加盟商提供人员及经营管理培训、装修设计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公司在将货品批发给加盟商时确认收入。在发展初期,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采取优先发展加盟店的策略来提高品牌影响力,因此主营业务收入以向加盟商批发为主,直营店则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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