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长期以来,我国的巨灾救助主要是靠紧急财政拨款。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制度创新,形成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这需要发挥市场的作用,也离不开立法和多层面的资金支持
前不久,国内第一只以地震风险为保障对象的巨灾债券在境外市场发行。这一保险风险证券化的创新之举引发市场关注。
探索制度建设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且灾害的种类繁多,发生频率高。而长期以来,我国的巨灾救助主要是靠紧急财政拨款。2014年8月出台的保险业新“国十条”提出,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从此,我国巨灾保险进入“落地”阶段。一年来,深圳、云南、宁波等地的巨灾保险试点相继启动,制度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不小的突破。
按照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三步走”的规划,2014年底,我国已完成“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专题研究工作,明确了巨灾保险制度框架。如今则已进入“第二步”,即在2017年底前完成巨灾保险立法工作,重点推进立法保障、建立核心机制。其中,风险分散机制是巨灾保险制度的核心环节,“风险分散机制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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