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信贷重点支持国家重大工程项目,通过实施银团贷款、联合授信等开展信贷创新;通过灵活运用排污权、各类预期收益权等进行抵质押担保方式创新;探索开展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模式创新。鼓励发挥信托功能支持铁路发展基金募集;鼓励针对政府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项目特点开展金融服务创新。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特点,创新金融服务,拓展重大工程建设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融资平台公司,对于其承担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或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依法合规、审慎测算还款能力和项目收益的前提下,予以信贷支持。
此前,监管层严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增量,不过,随着一系列政府债务置换等措施的出台以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探索公司化转型,《指导意见》的相关表述意味着,完成了市场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