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不满十年,中国建设银行作为首批试点银行之一,其实践经验对于业内具有较强的借鉴与示范意义。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方面,建设银行优势明显。
文 | 宋玮 严斌
2015年7月6日,中国建设银行500亿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注册发行额度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银监会备案+央行注册”模式落地后首家获批的发起机构。
从最初的“建元2005”、“建元2007”、“建元2008”等证券化产品,到如今一次性获批500亿元的试点规模,建设银行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探索中始终冲在前面。
证券化业务初探
2005年4月20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该份文件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和交易进行了初步规范,对促进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具有突破性的意义。26天后,财政部又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对相关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及保留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会计处理方式做出了规定,明确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同年,国家开发银行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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