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读审议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请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确立了股票发行注册制,确定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法律规则,健全了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专章规定了投资者保护制度,尊重了证券行业的自治与创新,突出了监管者的简政放权,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了跨境监管合作机制,提高了失信惩戒力度。
不久前,由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主办、亚洲开发银行(ADB)协办的“2015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打造投资者友好型证券法,推动资本市场治理现代化”举行。与会代表认为,法治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与治理的基本方式;呼吁扩大《证券法》的调整范围,稳步推进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统一目前三足鼎立的债券市场制度;进一步加大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激活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引入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制度与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积极稳妥地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资本市场与金融市场的综合监管体制与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盲区,铸造监管合力。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教授)
应重视对民事责任的追究
资本市场是最需要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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