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8月24日消息(记者 雷恺)西安市中院今天(24日)开庭公开宣判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被告人郭先伟等7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或一到七年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1年2月25日,被告人郭先伟受让大洋公司95%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后租赁宝鸡市清姜路49号副1号框架楼开办维多利亚KTV。在经营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被告人郭先伟经人介绍认识了田某、杜某、雷小岗(均另案处理),经商议后由田某等三人帮助他向社会公众集资。2011年3月,被告人郭先伟授权田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