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整一定程度降低了外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的门槛。
取消对境外个人购房“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限制。
新华社北京(楼盘)8月27日电(记者 韩洁)记者27日从商务部网站获悉,经国务院同意,住建部、商务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和境外机构、个人购房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主要针对六部门2006年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其中一大看点是放松了对境外机构、个人在境内购房的部分限制。
六部门明确,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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