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其核心内容即删除实施了20年的商业银行存贷比监管指标,从今年10月1日起,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超75%的监管"红线"将被正式取消。
1994年,为约束银行信贷规模过快增长,引导商业银行贷款合理投放,人民银行在监管规定中首次引入了存贷比指标。1995年,《商业银行法》通过,存贷比指标进而以法律形式确立。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对《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表示,存贷比在当时对于约束银行信贷规模过快扩张,防范和控制流动性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银行业的多元化发展,存贷比指标只考虑存款和贷款两项覆盖面不够,且未区别存款和贷款的期限、质量、稳定性等因素,难以全面反映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状况。
据统计,银监会先后于2006年、2011年、2012年和2014年共4次调整了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在已有法律框架内对存贷比监管进行多次优化。今年以来,央行也已先后进行了三次全面降准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