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亚洲最大、中国唯一的45万吨原油码头被日船撞击致损案,在宁波海事法院法官长达三年半的艰难审理下,这宗诉讼标的超亿元的官司终于画上句号,肇事方伯尼日本有限公司、伯尼国际有限公司赔偿受损方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称实华公司)5500万元人民币。昨天,宁波海事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件。
日籍船舶撞坏中国
唯一的45万吨原油码头
2012年5月18日11时16分许,日本籍船舶高铃(TAKASUZU)轮在靠泊宁波实华45万吨码头过程中,因船舶操作不当,与码头发生触碰,致使码头受损。该码头随即按港口行政机关要求停产。事故发生后,应实华公司申请,法院扣押了肇事船舶高铃轮。
2012年5月31日,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两被告方就涉案事故向原告方提供总额63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并确认被告伯尼日本公司系高铃轮的船舶所有人,被告伯尼国际公司系高铃轮的光船租船人。随后,法院解除对高铃轮的扣押。
2012年6月27日,实华公司起诉到了宁波海事法院,要求判令日方两被告共同赔偿码头修复及停产带来的损失。
宁波海事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协调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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