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了7年时间,历经数次庭审,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陕西信合)与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陕西建行)债务诉讼案,随着陕西高院的终审判决,终于尘埃落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终审判决书显示,经过一审、二审、重审一审后,陕西高院终审判决陕西信合胜诉,陕西建行需偿还陕西信合本金及利息共计1.56亿元。
陕西信合代理律师赵振凯告诉记者,终审判决已过15日履行期限,信合方面正催促陕西建行履行判决,若陕西建行拒不偿付,其将向西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陕西建行终审败诉
双方债务纠纷,要追溯到1999年至2000年间,陕西信合下属6家联社委托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西安证券交易营业部(以下简称开信西安营业部,该营业部所有权归属建行)数笔代理国债投资交易。按照当时双方签署的《委托投资国债协议》,双方约定年投资回报率为9%。
然而,开信西安营业部起初偿还了部分本息,后再未履行过合同约定。据陕西信合估算,上述债务纠纷涉及陕西信合本金1.2亿元,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截至目前逾15年的利息约为1.1亿元。“本金90%以上份额,属于陕西信合雁塔区、莲湖区、未央区三家联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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