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薪酬制终于获得国家层面的肯定和支持,导游行业也有了法律的规范。
近日,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导游收入成为保障的重点。《指导意见》从法律层面对导游薪酬制进行了阐述。今后,旅行社必须向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提供工资、带团补贴、奖金以及社保等一系列薪资保障。
作为旅游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前对导游的权益关注甚少。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导游薪酬有了法律规范,导游不仅有了自己的底薪,保障了导游的生活,而且给全职(非兼职)导游投保五险一金,使导游职业不再像从前别人眼中没有规范的职业。
而在这之前,现实的情况是,导游不仅不能得到合理的劳动报酬,为了得到带团机会,还不得不支付“人头费”,被迫“填坑”、“买团”,导游只能通过诱导旅游者 “增加旅游景点购物”以获取回扣作为收入。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低价游陷阱”、“增加旅游景点购物”等旅游乱象问题频出,一方面影响了旅游市场的秩序,另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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