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药家鑫死了
搜狐女人社区 作者:qjm_87@sohu
药家鑫死了,被执行了死刑。就在昨天,2011年6月7日。这一天并没有让人觉出晦气,甚至可以说是吉庆的:邓超和孙俪当天结婚。当然,对于全国良民来说,象药家鑫这样丧心病狂的杀人犯死不足惜,他该死,他不死就不足以平民愤。那么,对于全国良民来说,昨天还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若在古代,这样的坏人被绳之以法多数在菜市口,围观民众应该是奔走相告,拍手称快的。
在药父的微博上看了一下,的确不乏拍手称快的。这些拍手叫好的人我承认,他们有一颗善良、爱护弱小的正义之心,他们相信法律是神圣不容亵渎的。
而一直地,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药执行死刑之前的签字视频网上不难找到的,生在一个法制社会,就连将死之人一切程序都要走得有条不紊。药先后在几张纸上签了不少于两次名字。药的泪流了下来,鼻子在抽搐,强行止住鼻涕。那一瞬,突然感觉死刑真的太过残酷,太没人味。
药是在读音乐系的大学生,多么年轻多么鲜活的一条生命,纵然他犯有不可饶恕的重罪,为什么,非得去死才可以?就算他该死,真的所有的责任就该他一个人担起?我看未必!
有人说药父是失败的,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儿子。是,药父是退伍军人,药小的时候犯了错,动则就被父亲关禁闭。如果有不知道什么是关禁闭的,可以去查一下具体内容。同时,药母对犯了错的儿子会用针刺这样非常规的教育方式。不得不承认,这跟药成年之后会选择比较极端的伤人方式不无关系。
除了药的父母,我们这个社会,整个社会风气就完全没有责任吗?当然不是。拿交通事故来说,撞伤不如撞死的社会风气无异也是导致药撞人后杀心顿起的直接原因。再有就是农村人难缠的处世理念对药的影响至深。
如果说撞伤不如撞死带有现场血淋淋的印记的,那么我们不妨看下法律条文,号称公正、无私、神圣的法律条文。法律条文里明文规定,积极赔偿的可以从轻量刑的。通俗地说就是,拿钱是可以买命的。所以,当一个杀手开着车上路,在杀手的心里,撞伤人了算不得什么,哪怕是一下子撞死了,只要肯赔钱,就可以全身而退。人命在法律的高度与金钱划上了等号,杀手们焉有尊重生命之心?
药家鑫死了,轻轻地他走了,正如他轻轻地来。他挥了挥眼泪,没能带走一片云。在他身后留给世人的,是一连串的问,一连串的问和声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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