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烟雨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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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经的社会形态划分纯粹是误导!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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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_who 发表于 2011-7-4 11:40:00
楼主是来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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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不理 发表于 2011-7-4 17:00:37
walter425 发表于 2011-7-4 09:14
不太赞同楼主的看法,五个社会形态都有其不同的特点特征:奴隶社会,生产力低下,怎么可能按其经济形态划分,其社会主要的特征就是奴隶主与奴隶这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此种关系严重区别与其它社会形态。
不同的社会不同的经济关系,怎么能按统一标准划分呢? 如果非要按统一标准,其它也有,那就是不同的社会形态下,形成的人与人的经济关系。
      社会形态的划分没有统一的标准,那如何、用什么方法来预测未来社会呢?也就是说,你凭的历史上什么的逻辑推论出未来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呢?因为历史上的社会并不是按生产力的发展来划分的,将来的社会怎么就可以凭生产力的发展来预测了?

      你试着用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划分例子,来讲一下用什么办法预测将来的社会是什么样的?


      一个理论要自洽,你的划分办法要与你用来进行预测的方法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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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xjiang 发表于 2011-7-4 17:11:56
不赞成楼主的说法。像这类成熟的理论要反驳必须有详细的论证,而不是用一句老马是错误的就可以解决问题。
1、五种形态理论基本符合社会发展实际,中国也大体经过这五个阶段。
2、五个社会阶段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每个阶段的特征基本符合。
3、按照马克思的理论,五个阶段也可以这样理解:人对自然的依附关系(原始社会,人与动物逐渐分野);人对人的依附关系(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奴隶依附于奴隶主,农民依附于地主,当然程度不同);人对物的依附关系(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初期);最后是自由人联合体(共产主义,完全摆脱任何依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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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1-7-4 17:16:11
据专业人士讲,马克思好像从没这么划分过,这是苏联的一本教材第一次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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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1-7-4 17: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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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1-7-4 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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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1-7-4 20:38:56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1-7-4 11:12
1# 烟雨红尘
马经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概念不清,或者可以说是故意混淆概念!
    马经的五个社会形态分类完全没有明确界限,但从定义上事实上没有严格的统一标准,就比如资本主义的定义和封建社会完全是按照两种方式划分的,资本主义的定义方式是经济形态,而封建主义的划分确实按照ZZH形态,奴隶社会更是按照人身关系。。。。。。

    (我们所知道,正常分析事物的话,怎么也得按照统一标准分析,比如男女是按照性别分类的,你非要分为男人和小孩。。。。。。。扯不扯啊?)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129323&page=1&from^^uid=2691591

很赞成lz对马克思的批评,因为“正常分析事物的话,怎么也得按照统一标准分析”。

所以这里要提出一个新的、统一的社会阶段划分标准——生产资料的特殊性!……并依此将以往人类社会划分为四个阶段:
1 原始经济阶段——不以任何形态生产资料为主体的社会(或称原始动物社会);
2 奴隶经济阶段——以“奴隶”形态生产资料为主体的社会(或称奴隶主阶级社会);
3 土地经济阶段——以“土地”形态生产资料为主体的社会(或称地主阶级社会);
4 机械经济阶段——以“机械”(包括电子机械)形态生产资料为主体的社会(或称资产阶级社会)。

至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它们不过是机械经济社会(即资产阶级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而已!
这些社会存在有区别,但不是经济形态的区别。怎能用经济形态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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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1-7-4 20:44:16
Master_who 发表于 2011-7-4 11:40
楼主是来开玩笑的。。。
他是开玩笑的吗?
      不要说社会,区分任何事物,都必须拿一个标准进行区分。


      楼主是一个有思想的人,我非常赞成楼主的看法。马克思对社会的划分,确实是一个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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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1-7-4 21:19:37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1-7-4 09:32
楼上说的很好,男人和小孩也各有各的特点,把人分为男人和小孩,然后并称合不合适?
   按照你对于奴隶社会的说法,小孩嘛,性别特征不明显,怎么可能按照性别分类呢,主要特征是小孩,所以 小孩英爱严重区别于男人,是不是?

奴隶的分类明显是按照人身关系而不是经济关系,封建则完全是按照属地划分形态,这完全是不搭边的事情吧?
根据财产所有制形式,我对社会是这样划分的:
一  原始公有制社会  就是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中的人们没有私有财产,一切财产都是社会人们共同的财产,人们共同生活。
二 奴隶社会   一部分人存在私有财产(奴隶主),而另一部分人没有私有财产(奴隶)。 有财产的人已经开始私有生活,而不是共同生活。而没有财产的人依附在有财产的家中,仍然共同生活。事实上他们的共同财产变成了奴隶主的私有财产 ,而自己沦为奴隶。
三 私有制社会  社会中的人们都存在私有财产。
四 社会主义社会   就是实现共产主义时期的社会。就是消灭私有财产时期的社会。
五  共产主义社会   就是财产共有 共同生活,任何人没有私有财产。这样的社会,在当今科学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物质必然极大方法,人类非常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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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1-7-7 22:02:02
这里的私有财产,事实上是家庭,就是家庭出现后,属于家人的那部分财产。


这事实上是家庭出现后,的一种财产现象。

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事实上是没有小家庭的社会


在奴隶社会,没有家庭的人,必然沦为奴隶。有家庭的人,如果家中没有奴隶,就是平民;如果家中有奴隶,就是奴隶主。奴隶社会事实上就是小家庭繁殖发展时期的社会。

私有制社会,就是人人有家的社会。

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建造一个个社区代替一个个小家庭。一个个社区的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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