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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高职四、学校代码:12719五、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天津市河西区九连山路11号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ZF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目前,学院教师队伍531人,教授25人,副教授185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5人(其中博士后3人),专业带头人43人,高级工程师70人。学院在校大学生8000多人,教学设有十一个教学系部,开设各类专业40个。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719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目前,学院教师队伍531人,教授25人,副教授185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5人(其中博士后3人),专业带头人43人,高级工程师70人。学院在校大学生9000多人,教学设有十个教学系部,开设各类专业40个。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高职收费标准:普通专业5000-55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学院下发的2014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719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天津市河西区九连山路11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目前,学院教师队伍531人,教授25人,副教授185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5人(其中博士后3人),专业带头人43人,高级工程师70人。学院在校大学生9000多人,教学设有十个教学系部,开设各类专业40个。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设有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五条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人.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学院下发的2015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条对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照顾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二条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5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本章程经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bhzy.com  e-mail:800074566@b.qq.com  电话:022-882527488825274988252754882527748825411388251843  邮编:300221  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九连山路11号  学院主院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

  •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三、办学层次:高职四、学校代码:12719五、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天津市河西区九连山路11号(分校区)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目前,学院教师队伍531人,教授25人,副教授185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5人(其中博士后3人),专业带头人43人,高级工程师70人。学院在校大学生9000多人,教学设有十个教学系部,开设各类专业37个。第二章招生机构第四条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设有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第五条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七条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人.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学院下发的2016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第十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第十一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第十二条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五条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十六条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6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第十七条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第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第二十条本章程经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www.tjbhzy.come-mail:800074566@b.qq.com电话:022-882527488825274988252754882527748825184388254113邮编:300221纪检电话:86929958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九连山路11号学院主院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

  •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_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前景_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方向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_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前景_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方向1、升本渠道:为满足毕业生能够升入本科学习的需要,按照天津市教委文件要求,学院优秀毕业生经选拔可直接升入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理工学院等高等院校接受本科教育。毕业后颁发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另类升本:在校学生也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高自考(二年)本科(与天大、南大、师大联合举办)成绩合格发全国高自考和主考校毕业文凭、学士证书。还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天津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或天津市成人大学本科(二年)学习。使学生用最短的时间获取到更高的学历,节省学习年限。3、就业方向:由于我院的培养目标是为新兴的生物工程、电子信息、高新技术材料等行业培养急需大量人才,因此学院与市内外大批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毕业生供求关系,负责就业推荐,毕业生就业率接近百分之百。4、外省人才:学院还建立了外省市毕业生推荐制度,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为外省市优秀毕业生在天津地区就业提供支持。目前已有相当数量的外省市毕业生在天津地区就业。尤其是北京申奥成功后,天津运动赛区将在近年增加100万个就业岗位,使天津就业环境更加宽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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