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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兴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嘉兴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嘉兴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1、学校全称:嘉兴学院学校部委码:103542、校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3、办学地点:校本部4、邮政编码:3140015、办学性质:公办6、办学层次:普通本科7、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我校各专业考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3)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录取具体方式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B、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为保证高分考生能录取到较满意的专业,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C、在浙江省的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预留60人(文科30人、理科30人)招收高分二志愿考生,超过浙江省第二批控制分数线20分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至额满为止。D、英语单科成绩要求的专业: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105分(含)以上;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95分(含)以上;艺术设计专业原则上要求60分(含)以上。E、本年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尖子考生,只要上我校投档线,将优先录取。F、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为7000元/生.年,普通本科专业为3960元/生.年,普通专科专业3600元/生.年,民办专科专业为13000元/生.年。8、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学校网址:www.zjxu.edu.cn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2)招生咨询电话:0573-3640000(3)传真:0573-3642036(4)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5)E-mail地址:zsb@mail.zjxu.edu.cn

  • 嘉兴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嘉兴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嘉兴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至今已有96年办学历史,校址位于闻名遐迩的中国共产党诞生地——浙江省嘉兴市。学校立足嘉兴、服务浙江、联系行业、面向全国,为各行各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国际著名数学大师陈省身先生是嘉兴学院首任名誉校长,并为学校题写校训“方正为人、勤慎治学”。世界著名物理学家朱经武教授是现任名誉校长。学校现有越秀、梁林和平湖等3个校区,学校景色宜人,环境优美,是浙江省高校文明校园、浙江省平安校园和浙江省高校绿化先进单位。全日制在校学生220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近400人。学校拥有基础数学、区域经济学和机械电子工程等3个省级重点学科,经济学和会计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数学与应用数学、会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土木工程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0个专业是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010年学校招生专业有41个本科专业和9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8大学科门类。  学校建立了以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生化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医学实验中心、纺织与艺术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及语音实训中心为主体的实验室体系,实验教学设施完善。经济管理实验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生化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先进制造技术实验室、医学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现代纺织服装加工技术实验室和化工清洁工艺实验室为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学校图书馆藏书175万余册,电子图书100万余册,订阅中外期刊2500余种。  学校秉承“方正为人勤慎治学”的校训精神,以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搭建平台,提供锻炼机会。我校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竞赛中多次获奖,并于2008年度、2009年度连续两年荣获“浙江骄傲——最具影响力人物”。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丹麦、韩国、乌克兰、英国、法国等国家的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与韩国、丹麦有交换生,并每年招收外国留学生。  二、办学地点  1、校本部: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  2、平湖校区:浙江省平湖市新华北路宏建路口邮编:314200  初等教育、商务英语、应用日语、服装设计(设计与表演)、学前教育、电脑艺术设计、会计(国际会计)、文秘(涉外秘书)和物流管理等九个专科专业的学生在平湖校区就读。  三、招生计划  (一)2010年学校面向浙江、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海南、贵州、四川、吉林、辽宁、黑龙江、河北、河南、宁夏、山西、陕西、甘肃、内蒙古、新疆、青海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3640人,面向浙江省招收专科生684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嘉兴学院网站查询,或向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二)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如不能完成,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学历证书  学生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嘉兴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嘉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嘉兴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录取  (一)经济学专业在浙江省第一批次招生。  (二)所有专业仅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部分本科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含师范)、日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110分(含)以上;  2、对外汉语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  3、艺术设计专业原则上要求60分(含)以上。  (六)录取具体方式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  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七)我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1、浙江考生普通本科批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报考嘉兴学院,且高考成绩高出嘉兴学院同批次本科投档分数线50分(含)以上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其录取在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  2、学校对高考成绩优异且有志于考研的同学组建“英语和数学课程强化班”,入校后组织考试选拔。  (八)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  1、本科:艺术类专业为7000元/生·年,其它本科专业为3960元/生·年。  2、专科:艺术类专业为7000元/生·年,其它专科专业为36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别为650-1200元等不同标准,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  七、其它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二)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并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  (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zjxu.edu.cn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传真:0573-83642036  QQ咨询号码:248810354和248813291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  (四)本章程解释权归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

  • 嘉兴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嘉兴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嘉兴学院(部委码:10354)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至今有98年办学历史。现有越秀、梁林和平湖等三个校区,校园规划面积2300余亩,校园景色宜人,环境优美,是浙江省高校文明校园、浙江省平安校园和浙江省绿化模范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香港科技大学原校长、世界著名物理学家朱经武教授受聘为名誉校长。  多年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立足嘉兴、服务浙江、联系行业、面向全国”的办学方针,为全国各行各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十二五”期间,学校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取胜、开放办学”的战略思想,坚持“教学型、应用型、地方性”的办学定位,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内涵、凝练特色、寻求跨越”的工作方针,着力推进质量工程、申硕工程、特色工程,不断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深远厚重的人文底蕴  学校坐落于历史悠久人文底蕴厚重的江南水乡——嘉兴市。嘉兴是江南文化的发源地,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学校以“方正为人、勤慎治学”校训为核心,全面弘扬“红船精神”,精心打造“省身”品牌特色校园育人文化。学校“省身文化”品牌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沐浴“红船精神”与“省身文化”,学校学子于2008-2010连续三年获评“浙江骄傲”,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2011年获得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一等奖。  独特优越的地理区位  嘉兴市位于中国最具经济活力的长三角区域中心,交通发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嘉兴东接上海、北邻苏州、西连杭州、南濒杭州湾,以“一小时交通圈”接轨上海、贯通苏锡常和杭宁绍城市群,这为学校融入区域创新体系、打造特色优势学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为广大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就业机会。近年来,嘉兴学院初次就业率始终名列全省高校前茅。学校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不少校友成为全国各行各业的专家和知名人士。  重德善教的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引进、培养并举,海纳百川,广聚人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博士200余人,硕博比例达75%;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1人,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48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3人,浙江省教学名师6人。建有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2个。学校积极面向海内外吸引优秀海归人才来我校工作,目前在校工作海归人才60余人,同时学校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著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  门类齐全的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5个,专科专业6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  学校建有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实验教学设施完善。建立了以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等9个实验中心为基本框架的现代实验室体系,建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嘉兴市重点实验室5个。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2亿元,图书馆藏书148万册,电子图书120万册,中外文期刊2200余种,为各学科专业的教学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硕果累累的学术研究  近年来,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260项;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16项;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600余篇,被SCI、EI、ISTP等检索系统收录论文1200余篇。学校按照学术研究方向、课程教学团组、学生培养方向和社会服务平台等侧重点,建立了基层学科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其中包含54个研究所和5个公共课教研部。2011年度学校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方面取得的较大突破,共有8项课题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资助。  产学研合作突飞猛进,全校教师利用学校多科性综合优势和区域产业优势,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以公共服务为切入点,积极为区域经济发展献计献策,提供的建设性意见和对策分析,多次得到中央、省、市领导的好评。成功走出一条为区域经济服务的产学研合作之路。  特色鲜明的培养模式  学校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以“更新理念、优化模式、突出特色、强化质量”为宗旨,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突出个性发展,制定了“平台+模块”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为部分品学兼优的同学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结束后提供转专业的机会,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辅修专业的机会,积极开展“服装与营销”、“计算机与日语”、“纺织与贸易”和“法学与会计”等复合专业的试点,为广大学子提供更广阔的成才平台,增加学生的发展潜力和就业竞争力。  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  学校历来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和素质培养,积极推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有效结合,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各类学科专业竞赛等第二课堂活动,探索学科专业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的新方法和新模式。近三年,共立项SRT项目616多项,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竞赛中获奖层次与比例不断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学校现有各类学生科技文化社团115个,丰富了学生业余生活,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  日益深化的开放办学  学校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适应未来经济发展的优秀人才,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为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与美国、德国、法国、英国、丹麦、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地区)26所高校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与德国莱比锡工程经济文化大学、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日本京都信息大学院大学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向丹麦奥尔堡大学、韩国明知大学保送硕士研究生,向韩国关东大学以及中南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台湾静宜大学等高校派遣交换生,并每年选派教师、学者出国访问访学。  种类齐全的奖助学金  学校拥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立了在校学生最高奖——“陈省身学生奖”及学习优秀奖、学科竞赛奖、科研创新奖、文体优胜奖和实践服务奖等多类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同年级学生数的40%。学校广开社会资助渠道,积极寻求社会和企业支持,设有香港福慧慈善奖助学金、中房奖学金等多种社会奖助学金,使众多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专心投入学习。学校为学生提供近千余个勤工助学岗位,并积极开展对外勤工助学服务。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首页1[2][3][4]下一页尾页

  • 嘉兴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嘉兴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嘉兴学院  (二)学校代码:10354浙江省代码:0017  (三)学校地址:  越秀校区: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  梁林校区: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邮编:314001  平湖校区:浙江省平湖市新华北路宏建路口邮编:314200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学院  (七)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组织机构  (一)嘉兴学院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接受考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招生计划  (一)2013年学校面向浙江、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海南、贵州、四川、吉林、辽宁、黑龙江、河北、河南、宁夏、山西、陕西、甘肃、内蒙古、新疆、青海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3835人,面向浙江省招收专科生5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嘉兴学院网站查询,或向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二)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如不能完成,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学历(位)证书  学生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嘉兴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嘉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嘉兴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录取规则  (一)经济学专业在浙江省第一批次招生。  (二)本科专业学前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以及专科专业商务英语、应用日语、电脑艺术设计(视觉艺术方向和服装艺术方向)、会计(国际会计)、文秘(涉外秘书)、物流管理等在平湖校区就读。  (三)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按满分150分制计算,部分本科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含师范)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105分(含)以上;  2、汉语国际教育和日语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嘉兴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嘉兴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全称和代码:嘉兴学院,10354。第五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学院。第七条办学地点:越秀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梁林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平湖校区地处浙江省平湖市宏建路888号。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批次第十一条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结合我校自身的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生源计划的编制。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二条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招生。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三条学校根据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原则上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情况而定。第十四条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六条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按满分150分制计算,部分本科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一)英语(含师范)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105分(含)以上;(二)汉语国际教育和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三)艺术类专业(含平湖校区专科)原则上要求60分(含)以上。第十七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八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第十九条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根据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或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条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行按类招生,名称为化工与制药类,含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等5个专业,学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详见《嘉兴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第二十一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学校承诺浙江省普通文理科第二批考生,在体检不受限的情况下,理科高考成绩高出我校投档分数线20分(含),文科高考成绩高出我校投档分15分(含)的,确保其录取在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第二十二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嘉兴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第六章入学复查及收费第二十四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一)本科学费:艺术类专业为7000元/生•年,其它本科专业为3960元/生•年。(二)专科学费:艺术类专业为7000元/生•年,其它专科专业为3600元/生•年。(三)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别为650-1200元/生•年等不同标准,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学校联系方式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传真:0573-83642036QQ咨询号码:248810354和248813291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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