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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12招生章程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12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原山西生物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77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通讯地址: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政编码:030031  网址:http://www.sxbac.net.cn  传真电话:0351-7820636  联系电话:0351-782063678206377820638  负责人电话:13603517623  二、录取规则  1、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的基础上,以分数、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对加分或减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贯彻招生“阳光工程”,做到公正、公平、择优录取。  6、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其它  1、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符合者将给予学籍注册;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2、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及学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生补助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3、学院已开通国家助学贷款,能确保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我院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费用。

  •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原山西生物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77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政编码:030031  联系电话:0351-782063678206377820638  传真电话:0351-7820636  网址:http://www.sxbac.net.cn  二、录取规则  1、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的基础上,以分数、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对加分或减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贯彻招生“阳光工程”,做到公正、公平、择优录取。  6、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其它  1、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符合者将给予学籍注册;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2、被录取为山西药科职业学院与加拿大莫哈克文理与技术学院合作举办医药营销专业专科教育项目的学生,经考核合格,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我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与加拿大莫哈克文理与技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毕业证书。  3、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及学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生补助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4、学院已开通国家助学贷款,能确保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5、我院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费用。

  •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77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政编码:030031  联系电话:0351-782055578206667820636  传真电话:0351-7820636  网址:http://www.sxbac.net.cn  二、组织机构  1.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院的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3.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录取规则  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2.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学校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  4.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5.体检要求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颁发证书  1.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2.学院与加拿大莫哈克文理与技术学院合作办学医药营销专业毕业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与加拿大莫哈克文理与技术学院颁发的市场营销专业毕业证书。  五、其它  1.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符合者将给予学籍注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并作退学处理。  2.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及学期奖学金和特困生补助金;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学院全称: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776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形式:全日制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邮政编码:030031联系电话:0351-78205557820666传真电话:0351-7820636网址:http://www.sxbac.net.cn二、组织机构1.学院根据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2.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3.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广泛监督。三、招生计划1.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按核准的招生计划数执行。2.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四、录取规则1.投档比例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3.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其规定的投档规则执行。4.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5.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6.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依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专业志愿、分数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7.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情况,则按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8.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无加试要求,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9.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10.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11.对考生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五、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六、其它1.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院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2.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3.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家庭困难学生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4.学院按信息公开有关要求,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有关信息。5.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77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政编码:030031  联系电话:0351-78205557820666  传真电话:0351-7820636  网址:http://www.sxbac.net.cn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震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  2.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3.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广泛监督。  三、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与方法  1.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的原则,具体根据学院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经济社会需求以及往年专业计划完成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制订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2.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四、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以专业志愿、分数顺序顺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若出现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情况,则按相关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科目顺序: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  4.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5.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6.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无加试要求,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7.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8.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五、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其它  1.新生报到后,学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体检、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资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3.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家庭困难学生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按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有关信息。  5.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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