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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招生简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262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良田中路181号,邮政编码:51054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广东省为本科第二批B线,其他省份参照该省份录取批次的要求设置。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05%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其他省份按该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院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要求: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本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院会计学(商科国际班)和国际商务(商科国际班)两个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二十四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江苏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C类层次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开设商科国际班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28000元,外语类专业及非外语类专业全英班每生每年学费19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7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以广东省物价局审批为准)。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奖金额最高为免缴四年在校学费。    第三十一条 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措施    (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本科学生每笔合同贷款期限可达到7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该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    (三)勤工助学:学校建立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黎老师    监督电话: 020-22245837    传真: 020-37402151    电子邮箱:ngzsjj@163.co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22245021、22245822、22245029    传真: 020-22245029    电子邮箱:ngzhaoban@21cn.com    学院网址:http://www.gwng.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wng.edu.cn/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于2013年3月25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3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委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重点实验室

         同声传译实验室、模拟交易会实验室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食宿条件

        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以广东省物价局审批为准)。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就业状况

          按照我院的培养模式,我院毕业生将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外语实际运用能力较强,在就业和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中将具有明显优势。我院2010届本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9.55%,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英语(国际旅游)、会计学(涉外会计电算化)等6个专业的就业率均达到100%。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校简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是一所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举办、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中国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和华南经济文化中心广州市,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公路旁,占地面积600余亩。校园环境幽雅,空气清新,湖光山色,绿树成荫。学院设备设施齐全,师资力量强,教学管理严格,是莘莘学子治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南国商学院是一所外语特色鲜明、商科优势突出的教学型大学,学院目前设有英语语言文化系、国际经济贸易系、国际工商管理系、金融系、西方语言文化系、东方语言文化系、中国语言文学系、信息科学技术系、大学英语系、公共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11个系(部)。共开设18个本科专业(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电子商务、国际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分属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等4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学生8300余人。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建有同声传译实验室、模拟交易会实验室等一批较先进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较为充足、先进,利用率高,图书馆现有馆藏图书近160万册(含电子图书),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校园网络建设起点较高,在本科教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学生国际化视野,努力培养具有国际意识和懂得国际规则的金融、贸易、会计等商务人才,通过出国交流、交换生项目、学分互认项目等措施,目前学院已与美国、英国、西班牙、德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的39所大学或文化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学院外向型的办学特色初显。          学院现有教师468人,其中教授87人、副教授113人,正、副教授比例达到42.7%,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8人,比例达到16.7%。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的“双高两强”(思想素质高、专业水平高,外语能力强、实践能力强)的“三型”(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人才为目标,秉承广外“明德尚行、学贯中西”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升质量层次,建设外语特色鲜明、商科优势突出的高水平教学型大学,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二、办学定位           总体定位:经过十年的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外语特色鲜明、商科优势突出的高水平教学型大学。          办学层次定位:高水平教学型大学。           学科专业定位:以文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兼顾发展社会需要的其他学科。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的“双高两强”(思想素质高、专业水平高,外语能力强、实践能力强)的“三型”(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人才。          办学规模定位:到2015年,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达到10000人。          服务面向定位:立足广东,面向全国,为持续发展的开放型经济社会服务。          三、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施行“通基础、精专业、强外语、重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          通基础:重视综合素质,实行通识化教育,在同一学科不同专业之间打通基础课;在不同学科之间提倡互选课程。          精专业:精设专业课程,合理安排专业课时,精选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知识的前沿性、实用性。          强外语:增加外语教学时数,强化跨文化交际意识,加强外语运用能力。          重实践:注重实践教学,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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