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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河北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河北科技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国标代码:13391  第三条河北科技学院简介:  河北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古城保定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素有首都北京南大门之称。学院面积617.2亩,建筑面积16.072万平方米。学院下设:汽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与艺术系、公共课部、培训部等五系两部,开设本科、专科专业52个,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兼经、管、文、医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型本科学校。  学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求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让“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政府满意”的办学方针,恪守“正德、厚生、笃学、强能”的校训精神。采取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努力构建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的质量工程。  第四条办学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河北科技学院2013年面向全国16个省(市、区)计划招生2300人,其中本科750人,高职(专科)1550人。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河北科技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本科、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且在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考生一经录取,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院报到,经复审合格者正式注册。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将坚决予以清退。  第十条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一条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口语及听力。  第十二条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我院所有专业均不设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四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报考本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招生工作在院务会的领导及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河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九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邮编:071000  电话:0312—679600367960056796006(传真)  QQ咨询:1783485883、2501934489、2437832408  网址:http://www.hbkjxy.cnE-mail:kejizhaoban@163.com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河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河北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河北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河北科技学院是省政府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国标代码:13391。  第三条河北科技学院简介:  河北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古城、首都政治副中心首选地保定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素有首都北京南大门之称。学院面积近700亩,建筑面积27万多平方米。学院下设:汽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与艺术系、公共课部、培训部等五系两部,开设本科、专科专业58个,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兼经、管、文、医、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民办本科高校。  学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求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政府满意”的办学方针,恪守“正德、厚生、笃学、强能”的校训精神。采取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实践能力,优良的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的质量工程。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科技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办学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河北科技学院2014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河北科技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河北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河北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河北科技学院简介:  河北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备案学校代码为13391(教育部教发函[2011]96号)。学院以工科为主,工、管、经、艺、医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古城河北省保定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素有首都北京南大门之称。学院占地面积817.2亩,建筑面积27万多平方米。学院下设:汽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与艺术系、公共课部、培训部等五系两部,开设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38个,在校生9500余人。  学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求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政府满意”的办学方针,恪守“正德、厚生、笃学、强能”的校训精神。采取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实践能力、优良的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的质量工程。  第四条办学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河北科技学院2015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河北科技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本科、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且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第十条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一条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口语及听力。  第十二条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我院所有专业无专业分数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四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试录取:我院承认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并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招生工作在院务会的领导及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河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学费为本科: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年115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135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15500元;专科: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75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航空专业学费以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第六章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院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邮编:071000  电话:0312—679600367960056796006(传真)  QQ咨询:2890133691、2980819645、2549140115  网址:http://www.hbkjxy.cnE-mail:kejizhaoban@163.com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河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科技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 河北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河北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河北科技学院简介:河北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备案国标代码为13391(教育部教发函[2011]96号)。学院以工科为主,工、管、经、艺、医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古城河北省保定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素有首都北京南大门之称。学院占地面积1376亩,建筑面积34万多平方米。学院下设:汽车工程学、智能制造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系、公共课部、培训部等五院一系两部,开设本、专科专业64个,在校生9800余人。  学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求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政府满意”的办学方针,恪守“正德、厚生、笃学、强能”的校训精神。采取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实践能力、优良的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的质量工程。  第四条办学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河北科技学院2016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河北科技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本科、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且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第十条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一条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口语及听力。  第十二条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我院所有专业无专业分数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四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试录取:我院承认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并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招生工作在院务会的领导及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河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学费为本科: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年135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18000元;专科: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年75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8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第六章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院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邮编:071000  电话:0312—2195866、2195966、2195900(传真)  网址:http://www.hbkjxy.cnE-mail:kejizhaoban@163.com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河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科技学院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 河北科技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河北科技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风雨砥砺彰显典范  河北科技学院创建于1991年,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古城保定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素有“京畿重地”、“首都南大门”之称。学院下设机电工程系(院)、汽车工程系(院)、建筑工程系(院)、经济管理系(院)、信息与艺术系(院)、继续教育处(院)等六个二级单位,涵盖45个本、专科专业,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兼工、经、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院面积617.2亩,在校生8000余人来自全国二十余个省、市、自治区。  学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求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信赖、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政府满意”的办学方针,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实践能力、优良的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恪守“正德、厚生、笃学、强能”的校训精神,励精图治,致力创办百年名校。  20余年来,学院在教学与科研中,获各类成果17项,出版著作、教材42部,省、院级精品课程12门;在全国高校各类竞赛中,共有近百项、300余名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学院与战略合作企业共同承担重大研究项目7个,技术革新、市场推广、创业包装等项目13个;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准军事化管理特色院校”、“国家优秀校企合作示范单位”等荣誉;学院先后为国内外数千家企事业单位输送了近5万名优秀毕业生,赢得了世人的瞩目和“河科人”的骄傲。  五星服务保障就业  学院实行“就业一把手工程”。即建立了“院长主抓,中心统筹,各系落实,全员参与”全方位就业保障服务体系。  学院采用“定向委培,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即学院立足京津唐工业基地,同时与省内外数百家知名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协议,针对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双师型”师资配备、创新教改、实训实习、职前培训、岗位试用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督导、服务与管理,确保学生所学专业知识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实际动手能力与岗位适用对接,综合素质与未来竞争对接,确保了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品质。  学院实施“五大措施十项体系”无忧就业工程。学院率先推行“工学结合、课程置换、岗位观摩、带薪实习、企业试用”等就业服务保障措施。先后建立了完善的《入学适应性训练》、《职业生涯规划》、《职前教育》、《勤工俭学帮扶》、《职业资格认证辅导》、《岗前强化培训》、《就业推荐》、《创业孵化》等体系。  学院倾力打造校企共建就业绿色通道。即学院与企业按院系类别,斥巨资在校内成立40余个“对口”专业实训中心;学院在打通外资和民企用人通道的同时,尤其关注京津国企用人“新领地”。 同时整合企业资源,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财型材有限责任公司等战略合作企业共建170余个校外实习基地,确保学生校内外“一条龙”绿色就业服务通道,确保每位毕业生有1—3个对口专业的就业岗位。  学院本着“对学生负责,使家长放心,让企业满意”的原则,校企联手在严格的实训实习双重考核下,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安置体系,直至就业。

AB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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