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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上海市政府批准的专门培养高等海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普通高校,隶属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教育业务直接由上海市教委领导。  学院具有50年的职业教育办学历史,于1986年率先试办航海类高职教育,从事高等职业教育20余年,是上海市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历史最长的院校之一。学院现有教职工32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占3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占28%;“双师型”教师占77%。同时,学院拥有一支较为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和外籍教师队伍。目前学院设有6个系部,22个专业。其中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上海市高职高专教育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上海市精品课程2门。在校各类学生规模达6000人。  学院是中国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航海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上海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交通部、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学生工作处有专人负责学生在院期间的勤工助学工作,为困难学生提供院内外的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及管理工作。  所有在校学生均有机会获取学院提供的学期奖学金和各单项奖。贫困学生中成绩优秀者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院被上海市教委列为享受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之一,由指定银行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贷款业务。  学生毕业后按国家现行就业政策,自主择业,择优推荐,双向选择。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  专业介绍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培养目标:具有现代设计理论和基础技能的新型设计师,并能从事室外建筑设计,室内装潢设计,施工管理,工业造型设计,包括能从事广告设计,电脑设计制作等工作。通过本专业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毕业后可从事装潢设计、广告设计、美术制作等工作。  专业主要课程:CI设计、装饰画、艺术概论、素描、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电脑设计、平面设计基础、室内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建筑摄影、展示设计(选修)、建筑力学、装潢材料、设计导论、透视学、室内设计、施工技术、装潢质量分析、工程预算、建筑及装潢法规等。  2009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专业学制三校生高中生三校生高中生语种招生地区专业加试类别(学院)专业加试类别(统考)参考计划数参考计划数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美术美术4040英语上海市  录取规则  高中生:  A.必须参加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应在规定的资格线上。  B.对于艺术类进档考生,根据文化成绩+专业成绩的总分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愿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C.对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三校生:  A.语数外三门总分及单科成绩须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  B.根据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五门总分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愿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C.同分考生按技能1的考分高低排列;再同分则按技能2的考分高低排列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0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情况表专业名称(6月高职)最低分(5月三校生)最低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47.2237应用艺术设计528.6279  就读地址及收费标准  地址:宝山区永乐路737号邮政编码:200094  电话:56126313  主要交通:旅游五号线、116、848、849到双城路站下,90到碧水路下,向前。  学费标准:9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1500元/年  学院本部:浦东源深路158号(浦东大道口)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58317699、68768318监督电话:021-58318978  学院E-mail:smsinc@81890.net学院网址:www.sma.edu.cn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58号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永乐路737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总分成绩按照专业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第一专业未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投档,仍未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按计划录满为止;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对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3.同分考生按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列;再同分文科按语文成绩高低排列,理科按数学成绩高低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航海技术(海洋船舶驾驶)专业、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考生录取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如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到学院指定范围的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浦东校区每生每学年600元--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宝山校区每生每学年1000元--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58317699、68768318、50582284(传真)  十三、投诉电话021-58318978  十四、网址www.sma.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航海类专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良者可参加中国航海学会设立的“航海奖学金”评选,所有在校学生均有机会获取学院提供的学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贫困学生中成绩优秀者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吴福—振华交通教育奖励基金等。  学生工作处有专人负责学生在院学习期间的勤工助学工作,为困难学生提供学院内外的各类勤工助学岗位。  学院被上海市教委列为享受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之一,由指定银行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贷款业务。  十六、其他须知  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专业毕业后全部上船工作,目前船公司不招收女船员。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58号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永乐路737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只招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总分成绩按照专业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第一专业未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投档,仍未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按计划录满为止;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对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3.同分考生按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列;再同分文科按语文成绩高低排列,理科按数学成绩高低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航海技术(海洋船舶驾驶)专业、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考生录取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如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将予以退档。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浦东校区每生每学年600元--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宝山校区每生每学年1000元--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58317699、68768318、50582284(传真)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58318978  十四、网址www.sma.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红十字会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航海类专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良者可参加“中国海运航海类专业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所有在校学生均有机会获取学院提供的学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贫困学生中成绩优秀者还可申请吴福—振华交通教育奖励基金、宝钢教学基金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专业毕业后全部上船工作,目前船公司不招收女船员。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2招生章程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2招生章程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一、学校全称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58号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永乐路737号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其他语种不限,入学后用英语教学。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招收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专业毕业后全部上船工作,目前船公司只招收男船员。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船员体检要求执行。九、录取规则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总分成绩按照专业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第一专业未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投档,仍未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按计划录满为止;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2.对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3.同分考生按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列;再同分文科按语文成绩高低排列,理科按数学成绩高低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考生录取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如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将予以退档。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住宿费标准浦东校区每生每学年600元--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宝山校区每生每学年1000元--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021-68768318、58317699、50582284(传真)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58318978十四、网址www.sma.edu.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红十字会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航海类专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良者可参加“中国海运航海类专业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所有在校学生均有机会获取学院提供的学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贫困学生中成绩优秀者还可申请吴福—振华交通教育奖励基金、宝钢教学基金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招生章程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58号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永乐路737号  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语种不限,入学后用英语教学。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招收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专业毕业后全部上船工作,目前船公司只招收男船员。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船员体检要求执行。首页1[2]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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