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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 2007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7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学院全称: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二、校址:学院本部地址:呼兰路883号。东校区地址:浦东大道2598号。南校区地址:龙华西路1号。西校区地址:真南路500号。北校区地址:呼兰路883号。三、招生层次:高职。四、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五、招生人数:学院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本学院所有专业招生外语考试语种均为英语。七、男女生招生比例:《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安全技术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电力机车驾驶)》七专业限招男生,其余各专业男女兼收。《汽车运用技术》、《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电力机车驾驶)》七专业招收理科考生,其余专业文理考生兼收。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要求考生身体健康。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本院各专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报考我院。本学院十一个专业的规定条件如下:《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保险与理赔)》三专业要求:矫正视力不低于4.9、听力不低于DB50、无赤绿色盲。《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专业要求:身高不低于168CM、双裸视不低于4.9、无色弱、色盲。《空中乘务》专业要求:需有我院面试合格证。《民航商务》专业要求:身高女不低于160CM、男不低于170CM,裸视力不低于4.4且镜片度数不大于400度,无色弱、色盲、无HAA阳性。《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民航安全技术管理》《航空电子设备维修》三专业要求:身高不低于170CM,裸视力不低于4.4且镜片度数不大于400度,无色弱、色盲、无HAA阳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二专业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弱、色盲。《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电力机车驾驶)》专业要求:双裸视不低于5.0、无色弱、色盲。九、录取规则: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1、所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必须在上海市规定的高职录取控制线以上,不得低于该控制线。2、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的比例进行投档。3、进档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体检条件,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三校生”第一志愿:按语、数、外三门总分成绩加上技能二门成绩的20%为录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第二志愿及补填志愿:按语、数、外三门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5、录取过程如出现考生同分,先按语数外三门总分择优录取;如语数外三门总分同分,则按外语、数学、语文的顺序,根据其单科考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6、新生录取进校后按规定进行身体复检。十、学费标准本学院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7500元。学生部分住宿,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为每学年370元~1200元。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56996297、56991000*6123。传真电话:56996297十三、学院网址http://www.scp.edu.cn十四、资助学生政策学院设立帮困基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学院还建立学费减免和奖学金制度,组织开展勤工助学等活动,通过各种途径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十五、监督电话:56998357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2007年2月8日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空乘招生章程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空乘招生章程点击查看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空乘招生章程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五月招生章程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五月招生章程  一、学院地址:呼兰路883号邮政编码:200431  咨询电话:56996297、56991000×6123  二、学院简介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分东、南、西、北四个校区,院本部设在北校区(呼兰路883号)。  学院是上海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历史最长的院校之一,以陆海空交通企业集团为依托,背靠行业,面向市场,开设了23个具有综合交通行业特色的专业,其中《集装箱运输管理》和《汽车运用技术》被教育部评定为国家级示范性建设试点专业,《报关和国际货运》被市教委评定为上海市示范性建设试点专业。学院是教育部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汽车运用与维修)培训基地,建有上海“汽车运用技术类”职业技能鉴定所和上海市高校学生“物流管理类”职业技能鉴定所。2007年11月,经市教委批准,学院发起组建了上海交通物流职业教育集团。  学院具有良好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拥有国内一流的实验、实习、实训设施,并在相关企业建有稳定的、高质量的实习基地。学院拥有一支以高级职称教师为骨干的、富有高职教育经验的专职教师队伍和以企业专家为主体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队伍。  学院历届毕业生深受陆运、港口、航空、轨道交通行业的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上港集团、陆上运输、中国民航、轨道交通、外轮理货、国际货运等国营、合资和独资企事业单位的欢迎,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左右,在上海市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三、2009年5月招生专业(学制均为三年)专业招生计划类别上课地点限招条件文理汽车运用技术030理工北校区(呼兰路883号)报关与国际货运2020文理物流管理(口岸物流网络管理)78文理城市交通运输87文理空中乘务300文理南校区(龙华西路1号)需有我院面试合格证。民航商务1414文理身高女160厘米及以上、男170厘米及以上,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无色弱、色盲、无HAA阳性。航空机电设备维修014理工只招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无色弱、色盲、无HAA阳性。航空电子设备维修08理工民航安全技术管理4女8男8男文理文科计划招4名女生,其余计划均招男生。身体条件与《民航商务》专业要求相同。  四、招生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委规定条件的本市全日制中专、职校、技校应届毕业生,身体健康。  五、报名手续  应届三校毕业生(五月份考试)于4月1日至3日在网上填报志愿,4月14日至15日到本学院进行报考确认。报考确认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就读“三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原件,一寸报名照2张和有关费用,同时办理入学技能考试报名手续。技能考科目辅导班由考生自愿报名参加。  报考确认地点:呼兰路763号。报考确认时间:8:30~15:30。  六、招生咨询  1、学院网址:http://www.scp.edu.cn  2校区咨询电话:  北校区:56996297、56991000×6123。传真:56996297。  南校区:64572049、64575060*308。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883号  东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友林路55号  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  西校区: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2050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男女生招收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另外: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需有我院面试合格证。  九、录取规则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所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必须在统一规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  2、上海生源录取按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1.05的比例进行投档。外省市生源录取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3、投档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体检条件,按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则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的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  5、新生录取进校后按规定进行身体复检。不合格者,学院有权调整其就读专业或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6人间/800元/学年,4人间/~1200元/学年(沪价费(2003)5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学院招生办公室:021—56996297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学院监察室:021—56998357  十四、网址http://www.scp.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AB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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