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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度招生简章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度招生简章(点击查看)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度招生简章

  •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度招生章程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度招生章程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隶属于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办学性质属公办。校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邮编:200438)。一、招生计划2006年我院招生计划为1000名。其中,面向三校生400名,面向高中生600名。分专业计划详见我院招生简章。二、新生就读地点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在徐汇一分院(徐汇区长桥南街88号)就读;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在徐汇二分院(徐汇区虹漕南路杨家桥31号)就读;城市管理与监察专业在浦东新区沈家弄路660号(上海环境学校)就读;其他各专业均在军工路校区(军工路2360号,共青森林公园北侧)就读。三、专业招生要求1.各专业限招英语;2.所招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3.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四、录取原则与办法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上海市三校生在市统一划定的全市最低录取资格线上,按“三门文化课+两门技能课”五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上海高中生按“3+综合”四门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外省高中生按各省招办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五、收费标准城市园林(中德合作)专业学费标准12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学费标准为75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70-1200元/年不等。  六、联系方式:电话:(021)65742913;传真:(021)65883709E-mail:hxc2360205@126.com;联系人:何老师、范老师2006年3月

  •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度招生章程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度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长桥南街88号。  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所有专业均为英语。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1.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文理科计划分开录取;  3.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4.上海市投档比例为1:1.05;外省市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高招办规定执行;  5.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870-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由学院根据宿舍安排决定。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联系电话:021-65742913(招生办)  投诉电话:021-65884351(纪检室)  网址:http://www.umcollege.com/zb/index.Html  资助学生政策: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励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励的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2500元/年。  4、企业奖、助学金: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的学生最高贷款标准为6000元/年。  除以上外,学校还为困难学生提供一些勤工俭学机会。

  •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长桥南街88号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只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没有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3.上海市投档比例为1:1.05;外省、区投档比例按各省、区高招办规定执行;  4.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十、收费标准  学费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870-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5742913(招生办)  十三、投诉电话  021-65884351(纪检室)  十四、网址  http://cgxy.shum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部分企业还在我院设立了奖助学金,如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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