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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代码:1988  学校名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报考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2、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录取规则  1、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限。  (2)艺术类: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3门。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普通类招生的艺术专业,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我校在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4)、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5)、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6)、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7)、目前我校各专业已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凡毕业后自愿到相关企业服务并经该企业考核合格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8月10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6)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第(7)项考生须提交协议书原件。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校企合作班:  通过校企合作、实施工学结合是高职院校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借鉴先进高职教育理念,依托江苏省的产业优势,与优质、大型企业紧密合作,按行业职业标准共同设计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校企业双元教学。在校三年期间,通过工学交替循环式学习(每年到企业实践学习3-5个月),达到“理论——实践”紧密结合,努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2012年我校拟在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7个专业进行校企合作试点。校企合作班学生除享有普通班学生的所有待遇外,还享有:  ·在企业实践学习期间获得企业提供的劳动报酬,一部分用于学生的生活费,一部分用于抵缴部分学费,以减轻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  ·在企业实践学习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企业提供免费工作餐,并提供一份意外商业保险。  ·可优先获得优质企业的就业岗位。可作为企业骨干员工、储备干部优先培养。  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  1、学费:普通班11000—13000元/生·年  校企合作班8000元/生·年  2、住宿费:1200—1400(空调)元/生·年(由学生自选)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4-87579901、87579902、87579903  传真:0514-87579907  2、学院网址http://www.jhu.cn  关爱贫困学子,成就美好未来!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中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中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代码:1988  学校名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报考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2、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录取规则  1、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限。  (2)艺术类: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3门。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普通类招生的艺术专业,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我校在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4)、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5)、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6)、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7)、目前我校各专业已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凡毕业后自愿到相关企业服务并经该企业考核合格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8月10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6)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第(7)项考生须提交协议书原件。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四、校企合作班:  通过校企合作、实施工学结合是高职院校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借鉴先进高职教育理念,依托江苏省的产业优势,与优质、大型企业紧密合作,按行业职业标准共同设计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校企业双元教学。在校三年期间,通过工学交替循环式学习(每年到企业实践学习3-4个月),达到“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努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2013年我校拟在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7个专业进行校企合作试点。校企合作班学生除享有普通班学生的所有待遇外,还享有:  ·在企业实践学习期间获得企业提供的劳动报酬,一部分用于学生的生活费,一部分用于抵缴部分学费,以减轻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  ·在企业实践学习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企业提供免费工作餐,并提供一份意外商业保险。  ·可优先获得优质企业的就业岗位。可作为企业骨干员工、储备干部优先培养。  五、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  1、学费:普通班11000—13000元/生·年  校企合作班8000元/生·年  2、住宿费:1200—1400(空调)元/生·年(由学生自选)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4-87579901、87579902、87579903  传真:0514-87579907  2、学院网址http://www.jhu.cn

  • 2014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2014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代码:1988  学校名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报考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2、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录取规则  1、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限。  (2)艺术类: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3门。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普通类招生的艺术专业,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我校在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4)、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5)、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6)、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7)、目前我校各专业已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凡毕业后自愿到相关企业服务并经该企业考核合格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8月10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6)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第(7)项考生须提交协议书原件。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面向中职生)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面向中职生)  一、高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988  高校全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二、高校简介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古运河畔,1999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专科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学校荣誉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园林式单位、江苏省高校文明宿舍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文明食堂。  优良的师资队伍有各类教师407人。教师队伍中,有教授、副教授175人,“双师素质”教师179人;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218人。他们当中有的是国家、部、省各类教学委员会专家、有的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和重点学科带头人。  热门的专业设置根据社会需求和服务地方经济,开设31个专业,各类专业特色鲜明,建有8个院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特色专业群(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9门院级特色专业。  完善的办学设施校舍总建筑面积24万平米,其中教学用房14.5万平米。建有设施完善的实验实训楼、实训工厂、计算机中心、培训中心、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等;拥有教学仪器和实验实训设备值五千六百多万元;馆藏纸质图书67.04万册;建有报告厅、多功能厅、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建有四人一间的标准化学生公寓28栋,所有公寓安装了空调。  突出的能力培养学院开展广泛的校企合作,已有61家企业作为学生的实训基地。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鉴定资格的工种达32个。锻炼专业技能,使学生在毕业时既取得相应的学历毕业证书,同时又获得专业技能证书。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地区)专业技能大赛,目前获各类奖项60个。  广阔的深造空间目前在校400多名学生攻读南京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审计学院等本科院校学历学位;与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高校广泛合作;赴韩国攻读本科已达300余人。  务实的就业工程把创业就业教育列入教学计划,进行GYB创业培训;建有大学生就业中心,率先拥有全国联网的就业信息显示系统和视频双向选择就业查询系统等先进设施;组织学生“走出去”,参加洽谈会、见面会,邀请企业“走进来”,举办“双选会”、“面试会”,就业区域,主要为长三角地区:上海、杭州、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等。2008年、2010年、2012年连续三个年度被评为全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先进单位。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注册条件  1.符合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基本条件,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中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中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代码:1988  学校名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报考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2、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录取规则  1、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限。  (2)艺术类: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3门。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普通类招生的艺术专业,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我校在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4)、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5)、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6)、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7)、目前我校各专业已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凡毕业后自愿到相关企业服务并经该企业考核合格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8月10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6)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第(7)项考生须提交协议书原件。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四、委培班  依托江苏省的产业优势,与优质、大中型企业紧密合作,按行业职业标准共同设计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校企业双元教学。在校三年期间,十到十二月到企业实践,达到“理论和实践”与就业紧密结合,努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委培班学生除享有普通班学生的所有待遇外,还享有:  ●在企业实践学习期间获得企业提供的劳动报酬,一部分用于学生的生活费,一部分用于抵缴部分学费,以减轻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  ●在企业实践学习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企业提供免费工作餐,并提供一份意外商业保险。  ●可优先获得优质企业的就业岗位。可作为企业骨干员工、储备干部优先培养。  五、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  1、学费:普通班12000—13000元/生·年  校企合作班8000元/生·年  2、住宿费:1400(空调)元/生·年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4-87579903、87579902  传真:0514-87579907  2、学院网址http://www.jh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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